69看书网 » 校园小说 » 我们全家都穿成了极品反派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112章 闹到官府去 (1/2)

第112章 闹到官府去 (1/2)

文/锦十年

沈行梦听着别人那么说自己的女儿,气的是咬牙切齿。

她也顾不上什么形象了,直接朝着周二福一家看去。

“二哥二嫂,你们一向都是不和我们往来的,现在把所有的事情都怪罪在晴晴的身上,你们了解晴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?”

赵兰笑着说道:“周晴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,包括你们一家人是什么样的,我们都很清楚,我看你也不要找借口了。”

这一家人没有弄清楚,村长就带着那些村民过来了。

村民也是叽叽歪歪的就开始在院子里指责起来,说的话要有多难听就有多难听了。

“周老爷子,我们是给你面子,这才没有直接找周晴晴的麻烦,想着她也是晚辈,可是你们也不能这样将她给护着。赶紧的将她和周子恒交出来,该是怎么处理,也要按照村中的规矩来,不然这件事我们没完。”

沈行梦问道:“什么规矩?你们要是觉得晴晴真的有错,你们现在就可以把事情给说清楚,不要到我家里来就要指责晴晴的不是。”

“没错,如果真是晴晴和子恒的错,我们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惩罚,可要不是,这件事我希望你们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”

这会儿,周晴晴带着周子恒回来。

见着院子里那么多人,立马就明白了什么。

周晴晴赶紧的将周子恒挡在身后,沈行梦朝着她走了过去。

轻声安慰她,“晴晴,你们都不要怕,我和你爹在,不会有任何人会伤害到你们的。”

“娘,这件事不是我们的错。”

“娘相信你。”

村民们可不这么认为,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卸在他们的身上。

见着两人以后,又开始说了不少的脏话。

他们的那些话,也压根儿不会还要把事情放在心上,只是单纯的想要来找他们的麻烦而已。

周晴晴也听出来了,他们想让周家赔偿,并且将周子恒赶出村子。

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。

当着众人的面前就开始反驳起来,“是你们先说我们的不对,现在居然要把这件事怪罪在我们的身上,你们究竟是怎么想的?”

“能怎么想,难道你没有听明白吗?周晴晴,自从这个人到这里来了以后,所有的事情都和原来不一样了,他就是一个带着灾难的人,如果再不将他赶出去,到时候不知道会不会发生另外的事情。”

周晴晴认为那些事情不是周子恒的错,是他们自己先要出口骂人。

周子恒也是为了保护周晴晴,才会和他们作对。

结果,现在这些人居然把所有的事情都怪在周子恒的身上。

“周老爷子,你是一家之主,这件事你要主动的处理了,我们也就不会找你的麻烦,可你如果不愿意处理的话,这件事也不要怪我们不客气,我相信你的心里已经知道要怎么处理了。”

周晴晴连忙朝着老爷子看去,“爷爷,你不要听他们胡说,根本和子恒就是一点儿事情都没有,他们现在这么说,无非就是想要骗钱,想要赶走子恒。”

周老爷子本身也不喜欢周晴晴,宁可相信外面的人说的话,也不会相信自己的亲孙女。

加上身边有村民和那一家人在那边不听的说着,周老爷子也怪罪周晴晴,不该是纵容周子恒。

不仅让周家丢脸,现在居然会让这么多人到这里来。

这不就是摆明的叫整个村子的人来看他们周家的笑话吗?

“周子恒。你收拾东西,离开周家。”

周子恒听了以后,又走到周晴晴的身边。

他小声的问道:“晴晴,爷爷是什么意思?”

周晴晴将他护着身后,“不行,爷爷,我不能让他走,你知道他现在已经失忆了,而且脑袋也受伤,才会导致智力下降,但子恒绝对不会是你们所说的什么傻子,村子里那么多人说,你不站出来帮忙说话就算了,现在你也要和他们一样,赶走子恒?”

“晴晴,难道我说的不够清楚吗?事情是他惹出来的,我绝对不会让他继续待在这里,不管他是真的傻,还是受伤,我周家都不会接受他。”

周络见状,也站出来帮着周子恒说好话。

现在他们已经把事情都给说出来了,这也让周络相信,周子恒那么做都是为了周晴晴。

若将他给赶出去,他担心自己会遭天谴。

“老爷子,我觉得要不让孩子继续待在这里,等着他反省反省就可以了,也不是子恒一个人的错,那些村民出口伤人,也是有错的。”

周老爷子现在哪里会顾及到周子恒和周络一家的感情,自然也是要和村长以及村民站在一起,他认为是周子恒的错,就是周子恒的错。

并且认为周络和沈行梦也有错,没有把周晴晴管教好。

周晴晴听着老爷子的话,对他已经不抱希望。

行吧,既然他要将关系给弄僵,自己也不会给他们留面子。

她直接说道:“周子恒是我周晴晴的夫君,也是老爷子的孙女婿,你们现在将他赶走,到时候这件事如果被外面的人知道,你们要怎么解释?难道你们都嫌贫爱富?”

这是周晴晴第一次主动承认和周子恒的关系,虽然两人并不是。

可为了周子恒能继续留在这里,她不得不这么说。

“子恒在这里也帮了你们不少的忙,”周晴晴来到一个村妇的面前,“张大娘,上次你家里要搬木头,不也是子恒帮的?怎么,你的良心被狗吃了?这会儿倒是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111章 一面之词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113章 不平等待遇(1/2)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