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都市小说 » 追凶法医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二百二十一章 凶案(5) (1/2)

第二百二十一章 凶案(5) (1/2)

文/千叶大师
追凶法医 | 本章字数:150.64万字 | | 追凶法医txt下载 | 追凶法医手机阅读

“可能。”廖琪说,但是话锋一转,“不过这个案子的可能性几乎没有。首先,伪装成熟人作案的前提是,作案人跟死者并不是熟人,这一条早就被查出的证据推翻了。”

“另外,诸如入室盗窃杀人的案件,杀人后罪犯一般都处于慌乱的状态,怎么还会有心思伪装现场?本案的现场虽然乱,却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,杂乱的衣物看上去也都是有意为之。”

“这么说,那么最大的嫌疑应该就是死者的丈夫了……”王安琪微皱着眉头,“以查到的死者的社会关系来说,似乎不会有第二种可能了。”

死者的丈夫王刚嫌疑确实有,但是动机呢?而且,王刚有明显不在场的证据,是解释不了的。薛凯如是说。

难道就此成了僵局?

廖琪却不信,他说:“有动机。从许静发现的这一处纹身出发,或许能够让我们有新的发现。”

纹身……所以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调查那三个字母的寓意了。以宋安雅生前的活动半径内,寻找一家小型纹身店并不算太难。江阳在地图上一一标注,数量也不算多。

二十多家……

然后全部人都加入到走访过程,虽然每个纹身店接待的客人都很多,但是在那个位置纹身的人应该不多,所以廖琪笃定,纹身师绝对会对宋安雅有印象。而那三个字母如果代表的是个人名,很可能这个人当时就在陪着宋安雅。

以这个方向出发,很快就取得了成果。宋安雅的纹身是在一年前纹的,纹身店很小,是一个女人开的。正因为如此,所以宋安雅才会在这里纹。纹身店老板说,当时跟着宋安雅是一个高个男人,对宋安雅很好,但是喊宋安雅姐。

纹身的时候男人也在,之所以还有印象,确实是因为纹身的位置。当时店老板还问了宋安雅为什么要纹在那里,宋安雅也确实告诉她了。

这一段是郑晓峰描述的,他模仿着纹身店老板的神情和语气,说:“当时那个女人十分深情,又有点羞涩的看了那个男人一眼,然后跟我说啊,我想让他每次在亲我的时候都能看到,让他知道我不止心是他的,人也一样是他的。”

这一段内容,顿时让在座的人都目瞪口呆。很难想象看上去内敛的宋安雅是怎么说出这样的话的。

“她就不怕她丈夫发现么?”张雅观念比较传统,她认为,宋安雅确实出轨了,而且还有了这么大胆的行为。

听了张雅的话,薛凯却是说道:“她肯定她丈夫不会知道……有些男人,自视比较高,尤其是像这种穷困、传统的男人更是,别说是让他舔……咳咳,那里了,女上位可能他都接受不了。男人嘛,就是得统治,怎么可能伺候女人?”

“所以,就更有理由相信,这就是杀人动机。”王猛下了结论。

但是,不在场证据仍然存在。

“那男的叫什么名字?”廖琪不钻牛角尖,问郑晓峰。

郑晓峰说:“纹身店老板也记不清了,只说当时好像那个女人确实喊了男人的名字,但是记不清了。可能是恒峰?”

“d、h、f,字母倒是对的上,但不知道是不是了。”廖琪喃喃,而后对江阳说:“江阳,人名的事交给你了……年龄段排查二十岁以上,三十五岁以下。”

“没问题。”江阳应了一声,开始操作起电脑来。现在有了特案组这层身份,信息库的调取容易了许多。至少不需要再偷盗了。

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等待,找出这个人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调查。

,不算姓氏,重名加上异字,这个名字的人不知凡几,即便使用计算机,筛选的过程也并不短暂。会议室内,案情已经分析完,顿时安静了下来。

廖琪从头到尾梳理着每一条信息,希望能够再有突破。但思来想去也没发现其他有价值的东西。这时他不由想到在训练岛上时接触到的那些案子,如果以辖区派出所的效力,这个案子很可能就会被当做流窜作案处置,而缺少监控设施的那篇区域也就成了罪犯最有利的掩护。最终的结果,就是凶手在法外逍遥,死者不得安息。

这样的结果,廖琪当然不想看到。

等的有些不耐烦,廖琪从座位上起身,喊上郑晓峰,道:“带我去死者丈夫的工地。”

“我也跟你去。”张雅说。她自知跟廖琪的差距,要想缩小这个差距,所以这种时候跟着他学习是最好的办法。

廖琪点头应允,然后带着郑晓峰和张雅两人向王刚上班的工地而去。在路上,廖琪问了郑晓峰:“昨天他们在哪里喝的酒?”

“就在工地旁边的小馆子里。”郑晓峰回忆了一下,而后说道。

“喝到了几点?有几个人?喝的什么酒?又喝了多少?”

廖琪一连串的问题问的郑晓峰有点蒙,支支吾吾的竟然有点答不上来。廖琪大概知道他们了解到的程度,也就不再说话,闭上眼,靠在靠背上简单休息。

看廖琪这反应,郑晓峰看向张雅,用唇语问她:“他这是怎么了?”

张雅扁着嘴,摇了摇头。心里却是在想:肯定是觉得你办事不利呗,去调查结果什么都没问道。

郑晓峰确实有点懵,当时问题也不是他问的。他想,民警们肯定都很有经验啊,肯定知道有哪些关键性问题。所以……

想到这,郑晓峰脸不禁有些黑了。第一次廖琪带他们尸检时的情景浮现在眼前,想到那些或渎职、或颠倒黑白、或得过且过的地方

(快捷键 ←) 上一章:第二百二十章 凶案(4)章节列表下一页:第二百二十二章 凶案(6)(1/2)(快捷键 →)